教育部高校国别和区域研究备案中心日韩研究院2023年度课题申报、结项工作现已开始,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止。现将申报、结项公布如下,供课题负责人参考:
一、选题范围与方向
1.日韩对华政策研究
2.日韩科学技术动态研究
3.日韩共同富裕经验研究
4.日韩社会治理研究
5.日韩教育治理研究
6.日韩多元文化研究及传播学研究
7.《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45周年专题研究
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及研究基础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有较好前期研究基础的项目将优先考虑立项。项目选题应聚焦日韩具体领域的相关热点问题,围绕核心概念和逻辑线索深入钻研。选题应具有较高的实践应用价值或理论创新性。
二、课题类型
研究院课题分为重点研究项目、一般研究项目两类。
(一)重点研究项目:每项资助人民币1.5万元。
(二)一般研究项目:每项资助人民币0.5万元。
三、课题申报资格及范围
凡对日韩问题感兴趣的研究人员均可申报。
(一)重点项目申请者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二)一般项目申请者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负责人,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所申请项目的研究;
(四)申报年度内,申请者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全部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本研究院两个项目。
四、立项与结项
(一)研究院采用专家评审的方式评选确定本年度立项项目。申报者获得立项资助后,应根据本研究院有关规定,认真负责地开展项目研究,确保项目完成的时间和质量。项目采取后资助方式,项目结项后拨付经费。项目经费的使用依照四川师范大学科研经费管理有关规定进行。
(二)在研究周期内,项目负责人应按本研究院要求对项目负责并按规定报告项目的进展情况,接受本研究院的管理与检查。
(三)重点研究项目研究时限 2 年,一般研究项目研究时限 1 年,均自批准立项之日起开始计算。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在上述规定时限内完成,重点研究项目和一般研究项目最多可再延长 1 年(即重点研究项目必须在 3 年内完成,一般研究项目必须在 2 年内完成)。
(四)项目申请者须填写《教育部高校国别和区域研究备案中心日韩研究院课题申报书》(见附件1);项目结题者须填写《教育部高校国别和区域研究备案中心日韩研究院课题结题报告书》(见附件2),并向研究院提交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和电子版。
(五)结项要求:
1.重点课题结题成果至少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出版著作1部;
②发表1篇 CSSCI检索及以上级别刊物论文;
③1份研究报告被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采纳。
2.一般项目结题成果至少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发表1篇省级以上级别刊物论文;
②1份研究报告被厅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采纳。
注:一般项目以论文结题者,若该论文发表在CSSCI检索刊物上即可按重点项目进行资助。
(六)凡本研究院资助立项的成果发表时须注明“教育部高校国别和区域研究备案中心四川师范大学日韩研究院资助项目,项目编号***”字样。
五、项目申报及相关材料下载
(一)本年度受理项目申报、项目结项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截止。申请人须于截止日期前将审查合格的申报书、结项报告书电子版发至研究院工作邮箱:sicnurhyjy@163.com,逾期不再受理,并于2023年5月10日前将纸质申报书一式3份、结项报告书一式2份寄送(报送)本研究院。纸质申报书采用 A3纸双面复印,中缝装订,应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数据的一致性;结项报告书采用左侧装订。
(二)项目申请及结题所需材料可从四川师范大学全球治理与区域国别研究院网站(网址:http://gby.sicnu.edu.cn)或教育部高校国别和区域研究备案中心日韩研究院网站(网址:https://rhy.sicnu.edu.cn/)下载。
(三)本年度的项目立项评审、结项评审统一在5月进行。
附件一:教育部高校国别和区域研究备案中心日韩研究院课题申报书
附件二:教育部高校国别和区域研究备案中心日韩研究院课题结题报告书
课题申报联系人:
王冠蒽,028-84768878,成都市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嘤鸣园B栋1楼105室;联系电话:15228897677。
教育部高校国别和区域研究备案中心日韩研究院
202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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