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东南亚研究中心是国家民委“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培育),是四川省区域国别研究重点研究基地。本中心现面向省内外发布 2024 年度研究项目申报通知,欢迎符合条件的专家、学者积极申报。现公告如下:
一、 选题范围
(一)重点选题
1.命运共同体与东南亚区域相关研究
2.“一带一路”与东南亚发展研究
3.东南亚教育现代化研究
4.东南亚区域治理与我国边疆建设研究
(二)一般选题
1.东盟国家地区主义实践研究
2.东南亚地区教育治理政策研究
3.东南亚地区社会治理政策研究
4.东南亚地区减贫政策研究
5.东南亚地区科技创新治理研究
6.东南亚地区互联互通研究
上述选题仅为方向性参考,申报者也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及研究基础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聚焦具体领域的具体问题,围绕核心概念和逻辑线索深入钻研。本中心将采用专家评审的方式评选本年度立项项目,有较好前期研究基础的项目将优先考虑立项。
二、项目分类
项目类型分为重点研究项目、一般研究项目两类、自筹项目。
(一)重点研究项目:每项拨付人民币1.0万元。
(二)一般研究项目:每项拨付人民币0.3万元。
(三)自筹项目:经费自理。
三、项目资助对象
(一)重点项目申请者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二)一般项目申请者应具有硕士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负责人,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所申请项目的研究;
(四)申报年度内,申请者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全部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本中心两个项目。
四、立项与结项
(一)申报者获得立项资助后,应根据本中心有关规定,认真负责地开展项目研究,确保项目完成的时间和质量。项目经费的使用依照四川师范大学科研经费管理有关规定进行。
(二)在研究周期内,项目负责人应按本中心要求对项目负责并按规定报告项目的进展情况,接受中心的管理与检查。
(三)重点研究项目研究时限 2 年,一般研究项目研究时限 1 年,均自批准立项之日起开始计算。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在上述规定时限内完成,重点研究项目和一般研究项目最多可再延长 1 年(即重点研究项目必须在 3 年内完成,一般研究项目必须在 2 年内完成)。
(四)项目申请者须填写《国家民委“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四川师范大学东南亚研究中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意识形态责任承诺书》(见附件2);项目结题者须填写《国家民委“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四川师范大学东南亚研究中心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 3)。
(五)结项要求:
1、重点项目结题成果至少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出版著作 1 部;
②发表 1 篇 CSSCI 检索及以上级别刊物论文;
③1 份被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采纳的研究报告。
2、一般项目、自筹项目结题成果至少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发表 1 篇省级以上级别刊物论文;
②1 份被厅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采纳的研究报告。
注:一般项目或自筹项目以论文结题者,若该论文发表在CSSCI检索刊物上即可按重点项目进行资助。
(六)凡本中心资助立项的成果发表时须注明“四川师范大学东南亚研究中心资助项目,项目编号***”字样。
五、项目申报及相关材料下载
(一)本年度受理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5月26日截止。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须于截止日期前将审查合格的申报书电子版发至中心邮箱:sarc_sicnu@163.com ,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申报书一式 3 份及电子文档、纸质《意识形态责任书》一份及电子档。纸质申请书采用A3 纸双面复印,中缝装订,应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数据的一致性,并于2024年5月31日前报送或邮寄至本中心(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嘤鸣园B栋1楼104室,联系人张老师,18081037129)。
(二)项目申请及结题所需材料可从四川师范大学全球治理与区域国别研究院网站下载(网址:http://gby.sicnu.edu.cn)。
2024年4月23日
附件1.2024年度国家民委“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四川师范大学东南亚研究中心课题申报书.doc
附件3.2023年度国家民委“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四川师范大学东南亚研究中心课题结题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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